第二十四章 圣水做的女人

一叶忘秋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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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,那么沈漫溪就是以玉石为屋、星光为景、仙籁为伴,方能养出的一滴圣水。

    她优雅、清冷,她的美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,只要她走过的地方,周围的景物很容易成为她的陪衬,最终,汇成一幅唯美的画卷。

    此时,明月当空,她是月光下踱步而来的仙子,来到了木屋前。

    今天公司的事不多,所以沈漫溪回来得比往常早一些,其实现在不早了,已经晚上九点。她感觉有些疲惫,所以决定到浴室泡个澡,然后回屋好好休息。

    沈漫溪拿出钥匙,打开了门,她步了进去,像往常一样将浴巾和睡袍放在衣架上,然后按动衣架右侧的一个按钮,开启天窗。做完这两件事,她还要做一件最为重要的事,那就是转回身,关上门。

    将门锁好后,沈漫溪迈着轻缓的步子朝浴池走去,毫无疑问,接下来,她要宽衣了。然而沈漫溪不知道的是,在浴池东面一道挂帘的后面,一个男人正抱着头,蹲在那里。

    没错,这个男人,就是叶翔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叶翔的心境很不安定,他感觉有一万只蚂蚁,在自己的心口爬啊爬,不停的爬,并且小蚂蚁的数量不断的增加。

    一帘之隔,一个圣水做的女人,正将她身上的衣服,一件件的脱去,做为一个正常男人,叶翔有必要产生正常的心理反应,没错,他想偷窥。

    但……他是别人的六叔,是长辈,怎么能够如此开放?

    于是,叶翔进入了天人交战的状态,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小人,一个名叫“要”,一个名叫“不要”。

    “要”说:女人是用来的欣赏的,没穿衣服的女人是用来偷偷欣赏的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你还犹豫什么?看吧。

    “不要”说: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。圣人的话,你要听,不能看,绝对不能看!

    “要”又说:圣人还说过,男人,食色性也。意思就是说,男人本性色,需要色。压抑本性是不对的,容易引发内伤。

    “不要”又说:满口胡言,别把男人说得那么下流,这个世上纯洁正直的男人还是有很多的。柳下惠你知道吗?古代的时候,一个美女坐入他的怀中,他连看都不看别人一样,坐怀不乱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。叶翔,你要相信你自己,如果这一关挺过去了,你就是第二个柳下惠。

    “要”反驳:那只是传说,谁知道是不是真的,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,你能肯定柳下惠当时是真的坐怀不乱?知道吗,这个世上男人分两种,色狼和闷骚。柳下惠很有可能就属于后一种,当美女入怀时,他内心的欲望其实比谁都强烈,却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/欲,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,这样地男人,活的很痛苦。

    “不要”说不过了,怒吼一声:你是个禽兽!

    “要”不甘示弱,道:你禽兽不如。

    “不要”很生气,他想找“要”拼命,但想了想,还是忍了一下,没有立即发作。他突然态度好转,面露笑容道:禽兽,过来,我和你讲个悄悄话。

    “要”走了过去,挨着“不要”,问道:“什么话?”

    “不要”并不做声,突然间,他面目狰狞,冷不防从背后取出一把刀,朝“要”捅去。然而,刀子离“要”还有半尺时,“不要”的攻势,骤然止住了。

    原来“要”的背后,也藏了武器,那是一把枪,当“不要”拿出刀朝他捅过去时,“要”也拿出了枪,对准“不要”,“砰”地就是一下。

    刀再快,也快不过子弹啊。

    “要”拿起手枪放在嘴边吹了吹,然后对“不要”说道:哈哈!我是禽兽,你是禽兽不如,你怎么斗得过我?

    “不要”睁大着双眼,“轰隆”一声倒在地上,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最终结果,“要”赢了。

    虽然赢了,但叶翔没有立马选择偷窥,因为他觉得这场输赢没有意义,无论是“要”还是“不要”都是属于自己神经分裂后的产物。只要自己愿意,可以让“不要”立马活过来,让“要”死去,然后判断,“不要”赢。

    总之,叶翔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偷窥沈漫溪的借口,他需要一场“天意”。

    “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~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~幻想教堂里的那场婚礼~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~一路从泥泞……”

    正在这时,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叶翔耳中。

    ‘天哪,她竟然唱起歌来了,挑衅,这是赤/裸裸的挑衅,她在勾引我!’叶翔在心中大声喊道。

    随后,叶翔平静了一下,他在心中说道:我数到“十”,如果她还在唱歌的话,就表示天意要我偷看她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。”叶翔在两秒内,一口气说完了十个数字。

    “……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~才能忘了情路艰辛。你我约定~难过的往事不许提~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~要做快乐的自己~照顾自己~就算某天……”

    看吧,她还在唱,天意难违,不去看会遭天谴的。

    叶翔想完,觉得心安理得,他轻轻将挂帘拉开一条缝隙,然后瞳孔大张,凑了过去。

    五米之外,沈漫溪背对着叶翔,她上身的衣物已经全部褪去,下身还剩下一条小裤裤。她的身姿高挑而又丰满,浑身上下不现一丝赘肉,她最美的地方,是她光洁白皙的背,有如天地间最纯净耀人的玉石,那上面不见一丝疤痕,甚至连一颗小黑痣也没有。才看一眼,叶翔便觉得美不胜收。

    另外,让叶翔觉得有趣的是,沈漫溪的小裤裤很有特点,是用纯手工制成的真丝裤,上面竟然绣着几只小白兔。

    人不可貌相,女人不可斗量,叶翔真没想到,平常冷冰冰的沈漫溪,在穿着方面,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。

    正在叶翔看得兽血沸腾之际,沈漫溪忽然向前迈步,步入了浴池。

    ‘呀,她的小白兔裤裤还没脱呢,洗澡怎么能够不脱完呢?这是犯规!’叶翔心里嘀咕道,她很想站出来,列出七七四十九条洗澡不脱内裤的坏处,教育沈漫溪一番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时光,对于叶翔来说,没有先前那么有激情,毕竟沈漫溪进入浴池后,整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,而且水上还漂浮一片一片的花瓣,严重阻碍了他的视线。

    不过观赏如此佳人在水中沐浴,也算一种享受,叶翔兴致犹在。

    这是叶翔第一次偷窥,若问他此时心里紧张不,他的回答一定是,不紧张。

    为什么他能够如此淡定?要明白这份心境,首先要懂得一个常识。

    偷窥,最重要的什么?不是如何隐蔽自己,更不是去想被发现后怎么跑路。而是在偷窥之前,确定自己是否足够的帅。

    为什么这么说呢?举个例子吧。李逍遥,熟悉吧,你看他一身破破烂烂跑去仙灵岛偷看赵灵儿洗澡,赵灵儿发现后,出事了没有?出事了,他把赵灵儿给泡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?你别跟我说是因为赵灵儿被李逍遥的孝心所感动,觉得他是好人便嫁给了他,大家都是成年人,这种幼稚的理由,顶多哄哄幼儿园小朋友和非主流。赵灵儿之所以嫁给李逍遥,最关键的问题在于,李逍遥长得帅。

    这不是谬论,更不是意淫,想想看,赵灵儿一个黄花大闺女,整个身子被李逍遥看个精光,就相当于半个生米煮成熟饭,当看清李逍遥后,发现他是一个帅哥,半推半就后,自然就从了。

    但如果李逍遥是丑男呢?结果那就完全不同了,赵灵儿一定会怒不可遏,一个轰天雷直接把李逍遥劈上西天。毕竟一个丑男看遍了她的全身,就相当于污辱了她半个清白,杀人灭口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叶翔帅吗?当然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如果银行能用脸来刷卡的话,那个本哥哥的帅气,将是无尽的财富。

    既然帅成这样,那还有什么好紧张害怕的?偷窥没被发现,小幸;偷窥被发现,万幸。

    淡雅的芬芳弥漫开来,浴池升起了薄薄的雾气,沈漫溪在里面一边摆弄秀发,一边用手轻抚着玉体,晶莹的水花浸着她如雪的肌肤,这副画卷,朦胧而又醉人。

    叶翔不由在空气中嗅了一下,芳香入鼻,似梦若醒。眼前的胜景,让他的一颗处男心,如同挂在墙头的时钟,随着秒针“滴答滴答”的摆动,他的心,也跟着“滴答滴答”的蹦跳。

    滴答滴答!

    终于,叶翔在心里喊了出来:原来女人,真的可以这么美!她,怎么能够美成这样?忍不住了,我要啊!

    没错,叶翔已经意乱情迷了,但他不会以意乱情迷为借口,真的去做那种事。

    ‘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!’叶翔镇定下来,在心中郑重声明了一遍。

    就这样,叶翔在幸福的偷窥中,痛苦的煎熬着。大概一个小时后,沈漫溪终于清洗完毕。

    佳人从浴池中,缓缓的步了出来,那一瞬间,那份美丽,那份心动,那份带给叶翔的视觉冲击,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,总之,那是一份令人回味无尽的意境,若要概括,可以用这四个字:美人出浴。

    女人的恋爱观偏重于“累积”,她们向往于郎情妾意细水长流的爱情,所以在决定将身心托付给一个男人之前,她们会娇蛮矜持,目的就是为了好好考验那个男人一番,只有经受住考验的男人,才能给予她们足够的安全感。所以,要让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式的爱上一个男人,是不现实的。相比较女人,男人对爱情的看法,显得比较有爆发力,他们喜欢上一个女人,更多的可能出于霸道的情操、时机的契合以及一些比较无耻的理由。比如,一个男人可能因为在一个小时内偷看了一个女人洗澡,然后,爱上他。

    叶翔如今头脑已经极度发热,他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沈漫溪,但有一点,他可以完全确定,眼前这幅即将沦为记忆的画面,那抹徐徐走过的倩影,在他的心中已经生了根,永远抹不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