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签字笔

卷大葱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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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章签字笔

    公输念槐不高兴了,孟之经虽然用的是探询的语气,但怎么听也是质疑的成分更多。

    根治?当然能。不仅能,必须能。

    中国人拿科学方面的诺贝尔奖,就是靠发现治疗疟疾的青蒿素拿的。自己的包里就放着呢。在非洲工作,怎么会不揣着几盒青蒿素片?

    不过这个问题公输念槐不想跟孟之经探讨,一则这些知识超越了这个时代,自己怎么讲他们也听不明白,二则保持一丝神秘感是必须的,谁让自己姓公输呢,三则公输念槐需要的东西,这个时代不知道有没有。因此,抱着语多必失的原则,公输念槐瞟一个眼神过去,就让孟之经闭嘴了,再问下去,就不君子了。

    不过,公输念槐也不想让孟之经尴尬,假意想了想,才说道,“疟疾本身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造成疟疾流行的原因。若控制了源头,疟疾想肆虐都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孟之经听得频频点头,“先生说的是,只是这疟疾的源头,噢,先生继续,”

    公输念槐看得暗暗点头,若自己的上司孟晖没有夸大其辞的话,这孟珙应该也是一个大英雄。看孟之经,对自己不骄不矜,丝毫没有官三代官二代的颐指气使,飞扬跋扈。

    而自己是谁?在这个时代,除了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外,真没有人知道了。就是对这么一个相逢于道左的陌生人,孟之经表现出了足够的信任与尊重。凭他的身世身份,能搭理自己,自己就烧高香了。不是说自己是个贱皮子,而是将心比心,换了自己,在路上捡了一个小子,哪怕他能帮自己,也不会一口一个先生叫着吧。而年龄上,孟之经显然比这个小子要大,能做到这一点,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就凭这一点,公输念槐对尚未谋面却如雷灌耳的孟珙就高看了几分。

    既然这样,那就由自己问他吧,自己也正好了解了解这个时代,看后世所称的南宋,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孟兄不必如此。非是小弟不想以言相告,想必孟兄也知道医者要对症下药,小弟在没有亲自看过之前,实难以做出判断。还有一点就是,小弟看病用药的方式与一般医师有些微不同之处,到时还要孟兄帮小弟张罗一二。”

    “啊,那就是了。若是与一般医师相同,公输兄就不是公输兄了。”孟之经听公输念槐如此说,放下了一小半担忧,看病用药与一般医师不同,才是真功夫。否则这疟疾也不会时不时地就爆发一次,天下医师对此却束手无策了。

    “公输兄,若无避嫌的话,可否告知小弟需要张罗的东西,小弟这就派人回去禀告家父,以免误了先生就诊。”

    公输念槐听完孟之经的话,暗中挑了挑大姆指。自己要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,更涉及不到保密的问题。以宋代的水平,就是把自己要的东西摆在任何一个人的面前,他们也弄不清楚要干什么。

    既然人家这么急切地想去治病救人,自己何乐而不为呢,正好也借此看看宋朝的水平到底在哪个层次上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把双肩包移到胸前,从夹层里拿出一个记事本,外带一支签字笔,刷刷刷,写了几行字,刺啦一声撕下来,递给孟之经。

    孟之经的眼神都直了。他居高临下看的分明:那纸是白纸,真白啊,而且上面还画着细细的横线;那笔,是什么笔啊,太细了,而且写出来的字,肯定是汉字,只是自己似乎不怎么认识。

    十六七岁的少年,在公输念槐的时代里,正上高中,大学还没考呢,正是好奇心重的年龄。看着公输念槐手里匪夷所思的东西,怎么能泰然处之。

    “公输兄,你用的笔可否给小弟一观?”孟之经没接公输念槐递过来的纸条,反面开口要看签字笔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一楞,继而恍然,在自己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东西,也是八百年后的产品,让一个宋代的人如何不惊讶好奇。

    “孟兄,若喜欢就拿去吧,小弟还有。”

    “那如何使得?”孟之经刚伸手要接,听公输念槐这么一说,像被蝎子蛰了一般,连连摆手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笑着把签字笔塞进孟之经的手里,“孟兄,只是一支笔而已,要不,孟兄用这支笔写几个字,看顺手不。”

    孟之经半推半就地把公输念槐塞到手里的签字笔纂的紧紧地,很有些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“来,孟兄,上车来吧,让我见识一下孟兄的墨宝。”公输念槐拽着孟之经的胳膊就往车上拉,他是看明白了,给孟之经笔,孟之经还有些扭捏,也许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吧,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。

    但一说让他写几个字,瞻仰瞻仰他的墨宝,孟之经的眼神立码就变得精彩了,这也许是专业人士的通病,对于自己擅长的领域,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优越感和表现欲。

    看到这种情景,公输念槐怎么还不知道怎么办,顺杆爬呗。现在孟氏父子对他很重要。不花一文钱,就能让孟之经心里舒坦,这样便宜的事情,即便像公输念槐这样情商不是特别高的人,也知道怎么做。

    后世社会的复杂程度,非是八百年后的宋朝可比的。

    孟之经迟疑片刻,还是抵不住签字笔的诱惑,还有要向公输念槐炫耀的欲念。他看到了,公输念槐的字也能看,但与他比起来,就不够看了。

    别看孟之经在士兵面前颇有威势,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,放在后世,还在高中苦读呢。少年人的特点他一样也不缺。

    “孟兄,让手下把纸条给令尊送去,你就给小弟写几个字,让小弟开开眼。”公输念槐见孟之经被一支签字笔搞得神魂颠倒,赶紧提醒他。

    “噢,是,是是,张言,骑我的马,把公输兄的药方送给将主,我与公输兄随后就到。”一想到正事,孟之经又恢复了常态,公输念槐冷眼旁观,这脸翻的还真快,跟自己说话时,孟之经就是一个大孩子,跟手下发令时,那就像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百战将军,小脸绷着,冷嗖嗖的,说话声音不高不低,不快不慢,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晰,自有一股森严气氛。

    跟随在孟之经身边的士兵,公输念槐猜想可能是孟之经的亲兵,也就是护卫,叫做保镖更恰当吧。现在被孟之经打发去送信,临走时朝公输念槐扫了一眼,然后一抖缰绳,马儿一甩脑袋,泼剌剌地跑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我艹,高手啊。”公输念槐呆呆地看着跑远的马儿,心中大为凛然,张言那眼神,像刀子啊,只这么一扫,公输念槐浑身都不自在起来。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,高人,高人呐。

    “公输兄,这支笔可是这样用。”

    公输念槐扭头一看,嗨,孟之经正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身边,还把一个麻包拖过来,放在身前,当书桌用了。

    “这都是些什么人啊。”公输念槐一楞,自己一扭头的功夫,孟之经就上车了,还把书桌都布置好了,自己竟然丝毫不觉,这要是给自己一刀子,或者干脆用手掐自己的脖子,自己连反应的余地都没有,更不用说反抗了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一看乐了,孟之经正用握毛笔的架式拿签字笔,自己的记事本就摊开在麻包上,签字笔在孟之经手里,活像一条鲶鱼,摇头摆尾,不听使唤。

    “嗳,嗳,孟兄,停,停,来,我来示范一下,这硬笔与软笔是有区别的,你那架式是握软笔的,硬笔应该这样拿,来,看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软笔硬笔?精当,精当。”孟之经现在就是一个好奇心特重的大孩子,笑嘻嘻地任凭公输念槐手把手地教他拿硬笔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嘴说手教,几番下来,孟之经算是掌握了拿硬笔的姿式,试着在记事本上写了一个字,写完,歪着头欣赏了一番,哈哈大笑,“公输兄,我能用硬笔写字了,哈哈哈,”笑声极欢畅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直接石化了,呆呆地看着那个药字,“这不科学啊,我写字写了三十年了,与孟之经相比,自己还没入门呢。自己还以为现代人穿越到了古代,一定活的很滋润,为嘛,有见识有技术啊。这么一看,古代人穿越到了现代,活得会更自在,还不用像现代人一样,忙着搞发明创造,人家只要一动笔,财源滚滚啊。就这字,拿到后世,什么书法家,去,倒垃圾去,这怎么比啊。”

    “公输兄,小弟的悟性如何?”

    “好好,悟性好,字---也好。”公输念槐想违心地打击一下孟之经,舌头转了几圈,还是实话实说。

    “公输兄,这硬笔能否多作几支?”

    公输念槐一听,头都大了,这孟之经怎么这样啊。这笔是随便想做就能做的吗,放在后世不成问题,那是因为有一个高的技术平台摆在那儿呢,还有一个完整的产业链,但放在宋朝,那技术含量就不是一般地高,穷一国之力都不见得能做出来。

    这怎么办?不能老老实实地说做不出来吧,这也太怂了。不认怂还能怎么办,就是做不出来嘛。

    公输念槐拿记事本挡着脸,像在所赏那个药字,心里却在翻江倒海。

    “这尼玛不行啊,双肩包里还有几样超时代作品,若是让孟之经看到了,怎么解释?就包装上的中国二字,就没法跟这些人解释。不行,太被动了,唉,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,不管自己怎么小心,漏洞还是无处不在啊。拿笔写字很正常啊,谁成想,又捅搂子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硬笔嘛,小技耳。咳,”公输念槐开始瞎白话了,不这样不成啊,孟之经还在旁边等着自己造签字笔呢。